溝通不只是説話
《溝通不只是説話:溝通的需要與發展階段》
本文旨在定義溝通、説話及解釋它們的分別,下文簡列0至2歲正常發展的嬰幼兒,以及發展程度相若的醫療醫療情況複雜個案的溝通的目的與階段。溝通是甚麼?
- Owens, Metz, & Farinella (2015) 認爲只要包含發送者、接收者、及有着資訊的交換便構成溝通。
- 例:母親從孩子通紅的面色得知孩子感到不適。母親是接收者,孩子是發送者,而感到不適是被交換的資訊。
- 例:母親以説話告訴孩子:「這是牙刷」。這個情況下,母親是發送者,孩子是接收者,而「這是牙刷」便是被交換的資訊。
説話是甚麼?
- Owens et al. 亦認爲説話是以包括咬字發音的方法來代表包括詞彙、句式的過程。
- 例:母親從孩子通紅的面色得知孩子感到不適。當中既不涉及咬字發音又不涉及詞彙、句式的運用,故不屬於説話。
- 例:孩子説:「牙刷」以要求該物件。當中涉及咬字發音及詞彙的運用,故屬於説話。
- 根據Paul (2007) 的觀察,幼兒大約達致8-12月的發展程度時,配合其認知、語言、及肌能上的發展,普遍會出現早期的説話。
溝通和説話有甚麼分別?
表一列舉了一些溝通與説話特徵上的分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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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通 |
説話 |
意圖 |
不需要 |
需要 |
使用語言(例如詞彙、句式) |
不需要 |
需要 |
參與人數 |
最少2位 |
最少1位 |
咬字發音、以及聲線的運用的能力 |
不需要 |
需要 |
表一:溝通與説話特徵上的分別
有些人士不能使用説話溝通,或使用説話溝通的效率較其他非説話溝通方法低。如要減少各種障礙為身體所帶來的生活參與限制,我們應促進各方面的溝通,而非只着重於發展的口語能力。
爲甚麼需要溝通?
要促進有需要人士各方面的溝通發展,需要更全面認識及促進他們各方面的溝通需要。表二列出(Rowland, 1996)認爲0至2歲正常發展的嬰幼兒,以及發展程度相約的智障人士有4個基本的溝通需要:溝通需要 | 例子 |
1.謝絕不想要的事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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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獲得想要的事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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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進行社交互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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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提供或獲取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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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二:發展程度介乎0-2歲的人士的4個基本的溝通需要及例子
溝通發展會經歷甚麼階段?
不同發展程度的嬰幼兒能夠展現特定層次的行爲。發展程度較低的嬰幼兒只能展現較低層次的行爲,以達到溝通的結果。發展程度較高的嬰幼兒則能展現較高層次的行爲(以及較低層次的行爲),以達到溝通的需要。Rowland亦認爲達到上部提及的需要的行爲可以分爲列於表三的高低階段共7個:階段 |
描述 |
參考發展年齡 |
1. 意圖前行為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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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至3個月 |
2. 有意圖行為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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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至8個月 |
3. 非常規溝通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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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至12個月 |
4. 常規溝通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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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至18個月 |
5. 具體符號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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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至24個月 |
6. 抽象符號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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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至24個月 |
7. 語言階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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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個月左右 |
表三:溝通發展的7個階段、描述、及參考發展年齡
爲甚麼要知道孩子的溝通原因及階段?
- 有需要人士應該被容許使用其所在階段的行爲來溝通。
- 有需要人士應接受訓練,以穩定地推展以下一個溝通階段的行爲進行溝通、或增加其所在階段行爲的款式。